icon 2022.07.29 【其他】

台積館1樓電子海報機規則


  1. 播放內容:專供播放校內學術、行政、藝文、學生及校友活動等,婉拒違反善良風俗或與選舉、政黨、宗教、商業營利相關等內容。
  2. 申請單位:校內教學、行政、研究單位及合法清華大學學生社團。
  3. 借用期間:最晚請於活動一週前,提出申請;宣傳時程最長以一個月為限。
  4. 播放地點:台積館1樓電子海報輪播機。
  5. 海報檔案格式:檔案請符合以下格式
    檔案類型須為 JPG或 JPEG檔。
    圖片版面以直式為佳。
    檔案大小 1MB以內。
    檔案名稱命名:推播截止日(國歷)+活動名稱。(例如:1080418孫運璿科技講座演講)
  6. 請將基本資料(姓名、單位、電話)及圖片檔案寄至 chen.yc@mx.nthu.edu.tw 信箱。
  7. 信件標題為「申請台積館電子海報機播放」。
  8. 科技管理學院保有核准或拒絕使用之權利,若有其他變更事項將公告於本院網頁。
 
bg-image
bg-image
bg-image
bg-image